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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简章

来源:政法网络学堂    时间:2007年10月15日11:3
编 辑:csl   

 

 

新劳动合同法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与对策

 

课程简介

 课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629通过,20081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到万千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所以这部法律的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1994年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该如何应对,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规避法律风险以达到降低违法成本是关注的重点。

培训收获:

1、通过培训,学员将能够获得如下收获:

2、了解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比较与旧劳动法的不同;

3、提高劳动纠纷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帮助建立行为规范和模式;

4、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到解除劳动合同等企业用工的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5、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取得主动地位,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的后顾之忧;

6、从成本核算角度对企业用工进行规划,节省企业用工成本;

7、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培训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主管、专员,法务人员、行政人员等专业人士。

 

课程安排

培训形式:面授

培训时间:2007-11-16

培训费用:590/  790/两人(同一单位)

以上包括:版权费、授课费、讲义资料费、商务午餐费等

报名数量:60人(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培训场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文化楼1单元101

特别增值计划:

1、一年内为本企业进行劳资法务免费咨询1次;

2、每家企业获赠政法网络学堂价值¥200元充值卡一张;

3、每家企业获赠价值¥300元的劳动纠纷光盘案例库一套;

4、自动成为政法学堂会员,1年内可8折享受其他课程优惠;

(近期开展的培训课程还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索取更详细的培训资料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8023信箱(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化楼1101号)

电话:01062218255

传真:01062272299

电邮:davidwong410@126.com

手机:13911905294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储蓄所

帐号: 0200 2142 0102 9569 774

收款人: 陈翾

 

培训时间:900--1130

一、劳动法的理解与适用(主讲:郑尚元)

讲师简介:郑尚元,男, 196511月生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国家人事部)中央国家机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北京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 常务理事

19887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经济系 获学士学位

19933月,毕业于原西南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获硕士学位

2002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 获博士学位

19888月至19909月,在大同工商银行工作;

19933月,硕士毕业分配至原国家劳动部政策法规司从事立法工作;

曾参与《劳动法》(草案)的起草、《社会保险法》(草案)起草工作(为该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曾参与《合伙法》、《信托法》、《乡镇企业法》等若干法律草案的起草论证、研讨工作。曾组织起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若干法律法规;

19987月至20022月,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工作

20023月至今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工作

课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调整思路及深层次原因分析

二、新劳动法条文的解读:

1、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企业规章制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新规定;

2、关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3、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新规定

4、关于合同期、试用期的新规定、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5、关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新规定;

6、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7、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新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8、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的新规定

9、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退工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基本养 老保险集体合同新规定等

10、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关于单位发包、个人承包用工的新规定......

三、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

四、现场互动咨询

11301330 午休时间,提供免费商务午餐

培训时间:13301630

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应对对策(主讲:刘汝忠)

讲师简介:

刘汝忠,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刑事等案件数百件,参与引进外资重大项目谈判十多起,曾赴国外参与公司境外上市项目谈判。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多家。目前,主要有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珠海市六和集团、珠海市建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汕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兴业集团等。在珠海工作期间,曾经代理多起涉外纠纷案,其中较为复杂、较成功的美国镭联公司诉中国某公司合作纠纷案,获得美国当事人的高度赞赏。在担任仲裁员裁判案件过程中,对一起较复杂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裁判,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该裁决书被珠海仲裁委员会选入优秀裁判文书。为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公司涉嫌7.5亿合同诈骗案成功进行辩护。业余时间,担任珠海市机关公务员培训授课教师,获得好评!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从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看新法对用工单位的影响

第二部分:新法对劳动合同订立的影响与对策

第三部分:新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与对策

第四部分:劳动法相关案例解析

第五部分:现场互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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