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制定历时1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8次,现正式颁布了,它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
为了帮助广大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房屋经营公司的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并深刻掌握《物权法》的重要内容及其操作实务,特别是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了解和运用,把握物权法带来的机遇,防范物权法带来的风险。北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与北京聚点文化传播公司联合举办《物权法与物业管理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各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停车场经营公司、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师资
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专家或课题组成员,从事物业管理的专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07年4月20日
地点:北京政法大学
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
四、联系电话:63810316 63815332 82562706 82562708
联系人:孙老师 刘老师 袁老师 夏老师
请参加培训人员在4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传至63815332。因场地有限,额满为止。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单 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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