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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事诉讼法》与最新司法解释理解适用研讨班”的通知!

来源:政法网络学堂    时间:2008年5月13日14:40
编 辑:csl   

   

中 国

 

 

 

中法培函[2008]30

关于举办“《民事诉讼法》与最新司法解释

理解适用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0841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申诉难执行难两大司法顽疾将得到有效解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解释着重对重复立案的防止和解决、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财产保全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执行异议提出的期限、事由,申请复议的具体程序,异议和复议的办理程序和方式,异议和复议审查期间执行程序如何进行,案外人异议的事由,案外人和当事人提起诉讼时的主体和审理程序等内容;还将针对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条件、申请再审的期间、新证据的认定、审查程序的终结以及审判监督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最新精神和条文内容,学习和研讨最新民事诉讼相关司法解释,总结民事诉讼审判实务经验,共同探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经研究决定举办“《民事诉讼法》与最新司法解释理解适用研讨班”。研讨结束后,将颁发四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庭)负责人、法官;各有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有关院校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教师等。

二、研讨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订主要内容解读

1、关于民诉法修正案调整的范围及其适用

2、关于管辖、诉权和诉讼时效的几个问题

3、关于立案登记制度

4、关于证据和举证责任

5、关于有限三审制与司法救济

6、关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独任审判

7、关于特殊诉讼程序(小额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债权人代位诉讼、公益诉讼、票据诉讼等)

8、关于格式合同约定管辖协议无效问题

9、关于随时调解制度

10、关于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问题

1、执行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与管辖权异议及其处理

2、重复立案的防止和解决

3、财产保全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4、执行异议的事由与处理程序及复议时对执行程序的影响

5、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处理

6、案外人异议的事由与审查处理及异议之诉与许可执行之诉的性质、当事人及审理

7、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与中断的事由和法律后果

8、执行通知的补发

9、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范围和种类

10、限制出境的主体范围

11、媒体公布的费用承担和异议处理

(三)《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1、申请再审案件管辖权的调整与变通

2、申请再审理由的细化与再审方式

3、法院复查方式与期限

4、裁定再审案件的审理

5、案外人申请再审

6、抗诉理由及抗诉案件的管辖

(四)《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司法解释》主要内容解析

1、诉讼时效抗辩的审查及其处理

2、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

3、诉讼时效中断及诉讼时效期间的确认、中止

4、关于诉讼时效的效力问题与解决

三、主讲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陈桂明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吴庆宝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

赵晋山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法官、《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

虞政平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高级法官、《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

四、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期开班的前七天)

第一期  2008年5月23—25    青岛市(23号报到)

第二期  2008年6月6—8      西安市(6号报到)

、参加办法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1380元,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话:0106221247162210155108

  真:01062212471116

联系人:老师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  编:100034

六、特别声明

为维护社会诚信,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附件:报名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08415

附件:

点击报名

《民事诉讼法》与最新司法解释理解适用研讨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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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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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预订

□双人标准间         □单人间

拟住日期:2008年 月 日— 月 日

请列出您最关注的

专家授课题目及建

议交流、研讨内容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八年 月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01062212471116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

3、或者点击  网上报名  直接提交也可。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12471622101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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