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逻辑学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积极参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促进逻辑学的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奉献力量。
2、具有坚实的逻辑学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和最新发展动向。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地阅读和准确地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3、身心健康,具有勤奋、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研究方向:
1、 形式逻辑
2、 法律逻辑
3、 科学方法论
二、政治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复合型政治经济学专业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胜任本专业较高层次的教学、科研、经济管理工作,决心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奉献力量。
2、具有坚实的经济学和必要的经济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我国国情,有较强的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准确、流畅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资料。
3、 身体健康。
研究方向: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
2、 现代企业制度
三、法学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业务上具有坚实的与实际紧密联系的法学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身体健康,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确实将法学理论作为法学体系中的必不可少的主干学科,是所有部门法学的基础,并以此作为教学、科研和具体司法实践的指南年,要求学生既有扎实的法理学功底,又有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法学素质。
研究方向:
1、 法学理论(法理学)
2、 立法学
3、 法哲学和法社会学
4、 西方法律思想史
四、法律史专业:
培养目标:
为弘扬中外法律文化的优良传统,总结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借鉴,本专业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专业水平较高,知识层面较广的法律史专业研究人才、高等院校师资和实际部门涉外法的政策研究的实际工作者。
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民族自尊的觉悟,具有较高的文明、理想、道德、法律的素质,服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全心全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掌握系统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中国法律史专业知识年,尊重历史和科学,勇于探索和开拓,严于治学,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分析能力以及独立从事专业研究、教学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努力增强体质,身体健康。
研究方向:
1、 中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律思想史
3、 外国法制史
五、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培养目标:
根据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促进学科建设及发展,优化研究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的指导方针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宏观环境的要求,本专业培养愿意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合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党政机关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机关、法学科研单位和政法院系从事立法、政权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及行政检察、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有魄力、尚实干,能独当一面的宪法与行政法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各级科研、教学及国家高层决策机关造就兼通宪法与行政法的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科研及决策后备梯队。
具体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开拓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志愿献身于宪法与行政法理论研究或实务工作。
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完整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基本政治体制和宏观经济管理概况,熟悉宪法原理、宪政制度、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实务,具有独立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基本达到听、说、读、写自如的程度,能够适应日常的涉外学术交流的需要,并能够借助外语开展初步的比较法研究。
3、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关心时政、体察社会,具有一定的行政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科研及日常行政工作的要求。
研究方向:
1、 宪法学
2、 行政法学
六、刑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完整系统的刑法学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及立法概况,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借助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比较研究。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适应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司法实践、律师实务及其他法律工作的高水平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
1、 中国刑法学
2、 外国刑法学
3、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
4、 监狱学
七、民商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的需要和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的目标,造就能胜任民商法学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并具有向高级职务发展潜力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 有坚实的法哲学和民商法学素质,经历良好的法学方法训练,养成良好的学风,不骄不躁,不吹不随,达成知识和能力统一。
3、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粗通第二外语。
研究方向:
1、 民法学
2、 商法学
3、 婚姻法学
八、诉讼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经济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级司法干部和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人员,并为培养符合型高级法学人才提供后备力量。
具体要求:
1、 有健康体魄,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诉讼法学研究和实务工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贡献力量。
2、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的科研能力。
3、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读、说、听、写的水平。
4、 适应公、检、法、司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研究方向:
1、 刑事诉讼法学
2、 民事诉讼法学
3、 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学
九、经济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建设的需要,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独立从事经济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基础和部门经济法的专业知识,对相邻学科比较熟悉,对国外经济法学的发展动向比较了解。
3、具有教强的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和实际部门工作。
4、 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用外语进行工作,独立处理涉外经济法律事务。
5、 有健康的身体。
研究方向:
1、 公司法与企业法
2、 金融法
3、 知识产权法
4、 合同法
十、国际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精通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高,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及良好的品德。
2、 具有国际法学的坚实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不仅要掌握国际法学的一般原则、规章制度,还要掌握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有较高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技能。
3、 具有高水平的外语能力,能熟练、准确地阅读、翻译专业著述和流利地用外语交谈,以适应涉外工作的需要,能从事高层次的司法、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4、 身体健康。
研究方向:
1、 国际公法
2、 国际私法
3、 国际经济法
十一、政治学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和政治、业务及心理等各方面素质综合平衡发展的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政治学基础理论、公共政策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研究与教学以及国家党政军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责任心强,愿意从事政治学及其相关专业业务工作。
2、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中
外政治学、政治哲学、行政管理学的发展脉络及其核心精神,了解中外历史,特别是中外政治史的演变规律,能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3、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 身体健康。
研究方向:
1、 中外政治文化
2、 行政管理学
十二、法律硕士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
1、 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 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
3、 具有宽口径、复合性、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
4、 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工作。
5、 胜任政法系统和法律服务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要求。